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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还没有到期,我家种的一大片苗木就被人连根拔掉了!”4日上午,丹徒区高资镇村民徐长金向本报反映,他在世业镇卫星村承包种植的几百棵苗木,在3日下午被村委会找了一批人挖掉了。
记者随即驱车赶到卫星村,徐长金承包的这片土地位于村委会院内。记者在现场看到,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很多
苗木,有的苗木已有三四米高。徐长金说,被挖起的这些苗木有红玉兰、白玉兰、紫玉兰、红枫、青枫等,种植已有3年时间了。
徐长金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关于买断苗木和土地使用承包权的协议书》。这份签订于2004年3月20日的协议书显示,村委会为了对外招商,将村委会院内除原有房屋保留外,其余土地全部承包给徐长金经营,徐长金一次性买断院内所有苗木,同时每年缴纳2000元土地使用费。承包土地使用于苗木、果树的种植等,承包期限20年,整体规划时服从政府安排。
徐长金同时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民事诉状。这份诉状显示,今年9月20日,卫星村村委会将徐长金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法解除双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协议。徐长金说,当时和自己签协议的是前一任书记,“但合同现在还没有到期,怎么能说解除就解除呢?”更令徐长金想不到的是,3日下午法院审理此案,他和爱人一起到法院应诉,没想到回家后看到的却是满目狼藉,“我立即询问了附近一些村民,没想到有些村民也参加了挖树。据他们讲,这是村里让挖的,当时他们并不清楚具体情况”。
卫星村村委会就在这片苗木地旁,在村委会,记者找到了村党支部书记贡杰。据贡杰介绍,徐长金已两年未交土地使用费,村里口头、书面催缴多次,但一直没有拿到。此外,这块地是集体土地,村民对承包给个人意见比较大,要求收回建设健身广场。
贡杰承认这次挖树是村里组织的,而且给了参与挖树的村民一定的劳务费,“村民们有这样的意见,我们认为也是合理的”。贡杰同时表示,当时挖树时一再叮嘱村民要连根挖起,主要就是考虑不能损坏这批树木,现在计划将这批树木移栽至村里的苗木基地。至于为什么让树木躺了一整晚都没有移栽,贡杰的解释是现在气温较低,不及时移栽没有什么问题。
对于村里给出的解释,徐长金也有话要说。徐长金说,自己之所以两年没有交土地使用费,主要是因为在土地使用及电费缴纳方面和村里有异议,“再说,我的承包合同还没有解除,他们怎么能擅自作主,移栽我的树木呢?”
就卫星村村委会组织人员擅自挖树苗一事,江苏东方之光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志勇认为,这是一起由于缺乏法律意识而导致的严重侵权行为。因为双方签订土地使用承包权协议在先,所以不管村委会此次对这块地有何打算,都应该通过协商程序,并在承包人许可的前提下才可有所动作。对因擅自起挖树苗造成的损失,以及合同签订时承包人所期望得到利益的损失,村委会应该予以赔偿。
记者 毛小平 习斌
(编辑 江南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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