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4S店保养就属放弃保修?消协:此属强行推销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保养场所

2008-11-16 08:58:00 京江晚报
    金山网讯 近年来,有关“不到4S店保养就等于放弃保修”这一汽车经销商的硬性规定的争论愈演愈烈。

  最近,市民段先生刚买了一年多的车出了故障,将车送去维修,4S店以厂家规定为由,称因为车子在保修期内没有到4S店做保养,拒绝提供免费维修。面对这一不公平的硬性规定,段先生打算通过消费者协
会来讨个说法。

  段先生说:“我开了很多年的车,对车本身很了解,而且在4S店保养的价格比专业维修的连锁店要高很多,所以希望可以到自己选择的地方保养。”据了解,在4S店做一次常规保养(小保养),包括更换机油和机滤外加工时费的总价格将近400元,而在一家专业的维修连锁店,同样的服务项目只要260元,差价高达百元以上。

  据一位从业多年的汽车经销商介绍,目前很多购买较新车型的消费者都不愿回4S店做保养,其主要原因是配件价格高、工时费高。

  据了解,目前国内汽车保修期限有两年4万公里、三年6万公里和五年10万公里3种。某专业维修连锁店的负责人算了一笔账:“如果以最短的两年4万公里来计算,那么在保修期内,除了免费首保之外,消费者至少要做7次保养(包括1至2次大保养),那么在4S店做保养就比在专业的维修连锁店要多花1500元左右。”

  汽车经销商面对市场现状称,为了省下一两千元而放弃两年的保修很不值得,毕竟汽车属于贵重商品。4S店能够对车辆进行全程跟踪服务,与在外面的维修店做保养有着很大的不同。厂家为了保证消费者能够更好地使用车辆,对于保修提出的有条件的规定是合理的。

  市消协有关人士称:“消费者买了车,厂家和经销商就有提供保修的义务,厂家制定的这种规定属于不公平的格式条款,这种规定属于强行推销。消费者有权选择就近、方便的专业维修场所为车进行保养。”(红生 谈玥 立华)


    (编辑 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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