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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安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安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有序限电的通知》{安政办函[2010]13号}。通知中说,“该县自2010年8月27日起,实施了有序供电措施,但限电效果不明显,距上级下达的用电量控制指标差距较大,为确保完成我县今年和‘十一五’节能目标,有效控制全社会用电过快增长,决定进一步调整限电计划,强化限电措施,从2010年9月3日开始,安平县对全县98条线路分3批实施有序限电,每批限电时间为22小时,从当日21时到次日19时(即每供电50小时停电22小时)。”(记者 崔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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