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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政府领导任命须听取政协意见建议

发布时间:2010-09-04 11:02  来源:京华时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学者点评

  可保证官员任命更客观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该《意见》将政协的政治协商职能制度化,特别是要求政府部门官员任命时也要听取政协的意见,这是一个重大的进步。

  汪玉凯说,过去政府重要官员的任命都是人大来决定,并没有明文规定要政协参与,此次北京市率先将其制度化。这样可以保证选官用官更加客观公正。

  汪玉凯表示,对重大国计民生政策的制定前和决策中要听取政协意见,这个可以说是关口前移了,过去大部分重大国计民生政策基本是做好后才听取政协意见,现在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就要听取政协意见,可以把政协的意见更好地吸收进去。(记者周宇)

(作者:  责任编辑: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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