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新闻网讯 市委市政府确定实施“青山绿水两年行动方案”以来,市城管执法局同市拆违办积极协调京口、润州、新区拆违办和南山管委会对影响生态建设的市区山上水边违法建设强力拆除。截至昨日,影响生态建设的市区山上水边违法建设已被拆除24处50户,面积5195平方米。
年初辖区拆违办和南山管委会确定列入首批拆除任务的市区山上水边违法建设共31处。截至昨日,这些影响生态建设的市区山上水边违法建设已被拆除24处50户,面积5195平方米。目前还有润州区4处,即虎头山226.12平方米违建、四摆渡小牛山1户90平方米违建、五洲山村喻家湾九组1户105平方米违建和征润洲村剩余190平方米的违建。京口区3处违法建设尚待拆除。
另据介绍,市区各拆违主体6月份共拆除违法建设9501.17平方米。(钱前 陈声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