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新闻网讯 一帮女子以“斗牛”方式进行赌博,一次牌局赌资竟达18万元。扬中市人民检察院对这帮女赌徒以赌博罪提起公诉。昨日,三名主要参与者陆某、梅某、丁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各处罚金8万元。其余参赌人员也受到了相应处罚。
陆某、梅某、丁某三人均系扬中市三茅镇人,均无正当职业。2009年8月26中午,陆某、梅某、丁某三人商定,准备纠约他人进行“斗牛”,以便从中抽头渔利。13时许,三人分别纠约小云、小霞、小莉等人前来赌博,一群“娘子军”在扬中市三茅镇港联村南区的一间屋内拉开牌局,短短数小时,三人从中抽头渔利930元。公安接到群众举报迅速赶到现场,共查获180185元的赌资。
据三人交代,在2009年8月24日下午,她们以同样方式在小霞家中聚众赌博,三人共抽头渔利1100元。
(徐嫚 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