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东到西,从南到北,市区到处都有建设工地。看到这些,我们老百姓首先想到的是自豪,不破不立,不经历这样的阵痛,城市怎么可能更美?当然了,建设总有不便,有的不便是无法避免的——这个我们理解!但有的不方便,则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这个我们就不能不说叨说叨了。
工地隔离带偏要把人行道划进去。那不是真需要这点地方,可能还有怕麻烦的想法,毕竟把人行道清理出来要费一些功夫;施工车“拖泥带水”进进出出,那不是没有办法,说到底还是图省事,没考虑其他人的方便性。这些当然都是“小节”,但“小节”不注意,同样会影响一个城市的“大心情”。当它影响到一个城市很多人的心情时,有关部门就不能睁只眼闭只眼,而应给予足够的关注和较真。
面对施工“小节”,最应较真的当然是我们的行政职能部门。一方面,出了纠纷,职能部门要积极出面协调,督促施工方改进做法;另一方面,也应该从已经产生的问题中,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和监管措施。比如,对市民反应强烈的工地圈占人行道的问题,有关职能部门能不能从管理制度建设上入手,出台一些管理细则,从法规的角度上对施工单位进行约束。同样,对一些有规不循、屡禁难止的施工扰民现象,能不能变被动的事后追究,为事前的“上门服务”。我们相信,执法人员天天在门前转悠,再胆大气粗的施工单位也不敢不按施工程序办事。
还有,我们的施工单位也应该积极地对待这些便民小节。首先,施工不以人为本,造成纠纷,影响的还是自己的工期。与其事后补救,不如事前预防;其次,建设方、尤其是一些知名度很高的建设项目,更应该把以人为本的施工行为,看作是企业品牌营销的一部分——进驻镇江前,老百姓对你翘首以盼,进驻后又特别地人性化施工,处处为老百姓着想,你说老百姓不爱你,爱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