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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大学新生受助标准由3000元提至5000元

发布时间:2010-07-17  来源:镇江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秋季慈善助学“圆梦”行动展开

贫困大学新生受助标准由3000元提至5000元

镇江新闻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慈善总会获悉,由市、区两级慈善总会联合开展的2010年秋季慈善助学“圆梦”行动已全面展开,贫困大学新生一次性受助标准由3000元提至5000元。

 据市慈善总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继续资助市区经济贫困家庭大学新生、高中生、职高生、在校的孤儿学生、特殊教育学校的智障学生,提供部分学习费用,帮助他们顺利就读。

 资助对象为凡市区(含京口、润州、丹徒、镇江新区和南山联合社区)户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均可申请慈善助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在校高中、职高学生;经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的在校高中、职高学生;因突发事件(如火灾、车祸、重病)造成家庭困难的在校高中、职高学生;父母双亡的在校学生;特殊教育学校智障学生;以及上述家庭高考新入学的大学生(含大专)。

 资助标准为大学新生每人一次性救助学习费用5000元;高中、职高学生每人每年救助学习费用1000元;特殊教育学校智障学生每人每年救助生活费用1000元。

 符合慈善助学条件的高中、职高、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凭《低保证》、《特困职工证》、《儿童福利证》等有效证明以及户口簿等原件和复印件等,向学生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镇江市慈善资金助学申请表》。经社区(村委会)调查公示后,由学生本人将填写的《镇江市慈善资金助学申请表》带到学校加盖公章,报街道(乡镇)初审,再由区慈善总会审核后报市慈善总会。

 所有资助对象将分别在“镇江慈善总会网站”、“镇江市基础教育网”公示一周,对公示一周无疑义的,即按程序组织实施;对有群众举报的对象,由区慈善总会重新进行审查确认。

  (甘培华 余宽平)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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