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丽园烧烤肠“早产”了4天记者跟踪追击,问题食品半路被追回未流入市场
镇江新闻网讯 昨日是7月18日,可是由山东枣庄市盛丽园肉制品厂发给我市批发商的“丽园烧烤肠”标注的生产日期却是7月20日(见图。 曹海滨 摄),而发货单的发货日期是7月17日,即使这批货是当天生产当天发货,也已“早产”了四天。在记者跟踪追击下,这批问题食品最终全被暂扣。
昨日上午10时10分,本报新闻热线接到知情者孟先生打来的电话,称他无意中在七里甸中南物流发现有一批从山东枣庄市发来的烧烤肠,上面的生产日期竟是7月20日。孟先生说,这肯定是生产厂家在做假过程中露了马脚,希望媒体联合相关执法部门给予查处,不要让问题食品流入市场。
记者随即打电话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咨询,得知这批商品处在流通环节,属工商部门查处的职责范围。于是记者拨打12315,向市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举报丽园烧烤肠“早产”的事,可12315设定的是自动服务,电话中提示:自动留言请拨3。记者担心留言不会被指挥人员及时发现并及时得到处理,特地来到市工商局,该局一门卫说,今天是双休日,12315没有人值班。
记者试着拨打110请公安部门配合,110将此事通报给了市政府12345服务热线,12345工作人员将此事向市工商局有关部门作了通报,随后,情况有了转机,工商局消保部门负责人与记者取得联系,并表示就此事准备查处。
11时许,记者在孟先生带领下来到中南物流,发现原堆放在门前的20多箱丽园烧烤肠已不在,是不是被货主提走了呢?又如何找到其去向呢?记者在孟先生帮助下拨通了生产厂家盛丽园肉制品厂电话,从厂销售热线服务人员处找到了货主方老板的电话,并与已行驶至长岗附近的方老板取得了联系。
正用三摩将货运回的方老板接到要“批发烧烤肠”的生意的电话,自然心情不错。在记者要求下,方老板在左湖互通西侧的公交站等待来“批发”烧烤肠的记者等人,20分钟后,记者赶到约定地点并设法拖延时间稳住对方,直至长岗卡口中队民警及工商局消保处执法人员先后赶到。
经工商执法人员初步询问和检查,得知从张家港来镇做生意的方老板已从事丽园烧烤肠批发生意半年多时间,且没有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从其车上的27箱丽园烧烤肠抽检情况来看,外包装箱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为7月16日,但里面烧烤肠肠体上标明的生产日期却是7月18日和7月20日。记者现场与生产厂家取得联系,对方称:烧烤肠上的日期是肠衣生产厂家标注上去的,同时他表示,“若都按照食品卫生法行事,我们就没法过日子了。”
当事人方老板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相关条款,依据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工商部门依法对当事人方某作出暂扣27箱丽园烧烤肠,待进一步检查后再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