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开挖占用道路要受重罚 城管规范市区道路开挖流程
镇江新闻网讯 随意开挖占用道路、泥浆污染环境等城市道路挖掘施工中的陋习屡禁不绝,市民反映强烈。记者昨日从市城管局获悉,今后,我市将对这些影响市民生活的管线沟槽开挖行为说“不”。
昨日上午,市城管局召集电信、移动、联通、供电、自来水、给排水等15家单位共议《城市道路挖掘施工现场管理十项标准》。新出台的十项标准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前2至3天要做好宣传,让沿线单位和居民家喻户晓;挖掘施工要设宣传牌,公示道路挖掘或占用许可证、施工单位工地负责人、开工竣工日期、联系电话等;施工产生的渣土、余土及废弃物应在24小时内清运完毕;核心区域施工要采取硬板封闭围挡;施工现场规范无渣土撒落、泥浆废水流溢。同时,在挖掘较长沟槽影响行人正常通行时,开槽区域应视情形留置便道或搭设便桥,以方便人、车通行。
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镇江市市区管线沟槽开挖审批施工要求》,上午7:00至8:30,下午5:00至6:30,主次干道禁止施工;对于挖掘沟槽横穿道路的,应在夜间施工,并在保证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分段施工,施工时间为当晚8:00至次日6:00。
据了解,对不经审批、擅自掘动城市道路的单位或个人;对于违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达不到标准要求等违章违法行为,有关职能部门将根据相关规定条例,进行上限处罚。
(王金根 沈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