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新闻网讯 日前,一位老汉走进镇江经济开发区检察院设在新区大路镇的检察室,紧紧握住该院控申民行检察科科长朱静波的双手,激动地说:谢谢检察官,公司已经把拖欠的工资付给我了。
老汉姓孙,他提到的公司名叫远胜公司(化名),是一家以残疾员工为主的福利性企业。多年前,孙老汉和其他200余名待业青年应聘进入该公司工作。
2009年7月,远胜公司因环保设施不合格,被责令限期整改。2010年1月整改完成后试生产,2月又因不合格,被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试产。因为生产经营陷入停顿,公司资金周转发生困难,235名员工的工资一直没有支付。由于公司面临彻底歇业,1998年该公司由集体转为私营,规定原本应当支付给员工的买断工龄款也无法按照计划兑现到位。
5月下旬,朱静波在大路检察室开展访村进户活动中,了解到这一信息,于6月4日报经检察长同意后迅速立案,仅用一天时间就制作完成了235份《支持起诉意见书》,当天即送达当地法院民庭。6月8日,在开发区法院民事审判庭里,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公司承诺将拖欠员工的工资款和买断工龄款及利息共计200余万元一次性给付到位。 (丁智 张婷 余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