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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胁电网线路安全两处违章施工被停电

发布时间:2010-07-28  来源:镇江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镇江新闻网讯 近日,丹阳后巷500千伏供电线路下方,两处违章施工严重威胁到了电网的安全运行,昨天被依法停止供电。

 近日,供电公司巡线人员在丹阳500千伏江陵线112号杆至113号杆处巡视时,发现某污水处理厂未经电力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在线路下方违章建房。供电公司立即发出书面安全告知,并派人到现场多次宣传其危害性,可污水处理厂置之不理,还使用汽车泵、吊车等大型机械施工。供电公司立刻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并依法对污水处理厂施工泵房采取停止供电的强制措施。

 无独有偶,在同一条线路下方,丹阳后巷某村委会未经电力主管部门许可,使用大型施工机械违章建筑门面房,房屋与线路水平距离只有12米左右,未达到国家20米保护区的规定,直接威胁线路的安全运行。近日,供电公司已依法切除违章电源,要求村委会拆除危及线路安全的两间房屋,保证不在线路附近下方使用大型施工机械,并退出电力设施保护区。

 近年来,我市在电力线路保护区违章建房、堆土、取土,违章使用吊车、泵车、打桩机等大型施工机械作业的情况时有发生。针对这一情况,市经信委、安监局、质检中心、住建局、供电公司正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制止违章行为,对违章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施工单位责任,对肇事责任人将终止其执业资格,吊销执照。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江苏电力保护条例》明文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包括进入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起重机械的任何部位,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作业。供电公司呼吁,为了电网的正常运行和自身的安全,请不要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施工。

  (李志浩 王志 王小月)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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