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终自首
──新区大队“7·8”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纪实

民警在作痕迹比对

嫌疑人在指认肇事车
7月8日,镇江新区105县道姚桥镇中兴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事故造成一八旬老人重伤。新区公安交巡警大队通过对事故现场周边十余个村庄和近百名群众的排查走访,于7天内成功侦破了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老人凌晨被撞,车辆逃逸
7月8日凌晨4时50分,新区公安交巡警事故处理中队值班室接到报警称:新区105县道姚桥镇中兴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老人头部鲜血淋漓生命垂危。事故处理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事故现场,一辆已被撞得严重变形的自行车旁,只见一名老人躺在路上,身上伤痕累累,血迹斑斑。一位现场目击者告诉民警,十几分钟前有一辆面包车与老人骑的自行车发生碰撞后往石桥方向逃跑了。
经调查,老人是新区姚桥镇的姚某,今年81岁。经医院抢救,姚某脱离了生命危险,但颅脑受到严重损伤。通过现场勘查、取证,民警发现案发现场除了一摊鲜红的血迹和面包车上遗留的散落物以外,几乎没有其他任何有价值的线索。由于事故发生在凌晨,路上车辆行人稀少,加之现场没有任何目击证人,这给案件侦破工作带来了难度,案件侦破一时陷入僵局。
民警不畏艰难,地毯排查
事故发生后,新区交巡警大队迅速成立了“7·8”交通肇事逃逸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在案件侦破过程中,民警克服高温天气及强降雨等带来的困难加大走访、勘查和取证力度,加快对肇事车辆的排查认定。当天晚上22时许,事故处理民警再次来到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根据现场遗留物及事故现场痕迹分析,民警认为,肇事车辆极有可能是途经辖区的车辆。于是民警将精力放在寻找事故目击者上,民警每到一户都极其耐心地做群众思想工作,让群众放下思想包袱,主动配合警方对该起事故的调查。皇天不负有心人,经过民警2天的走访调查,一条重要线索浮出水面。一名群众反复回忆,称当时由于事发突然,他只记得肇事车是一辆银灰色的面包车,车牌尾数是“6289”,其他没看清。
专案组民警通过收集到的信息进行认真研究,初步确定了侦查方向,分工协作。一组民警通过内部网络查阅江苏省所有带“6289”尾数的面包车;另一组民警则通过科技手段寻找肇事车在辖区的蛛丝马迹,希望从中能够确定肇事车的车主。
专案组民警彻夜未眠进行排查搜索,经多方走访调查后,各组反馈的情况都不理想,案件侦破工作似乎走进了一个死胡同。
案件峰回路转,柳暗花明
7月11日上午10时左右,案件终于出现了转机,专案组民警终于捕捉到车号牌尾数为“6289”银灰色面包车的“影子”,随后根据车号牌查询到该车的注册情况,初步确定扬州市的王某有肇事嫌疑,但办案民警赶赴扬州后,发现王某并不是该起事故的肇事嫌疑人,他在2009年已将面包车转卖给了暂住在上海青浦区的安徽籍人李某,并出具了卖车协议和李某的手机号码。
掌握线索后,办案民警连夜启程赶赴上海青浦区实施抓捕计划。然而,案件再次出现波折,当民警找到李某暂住地时,李某的妻子表示对李某的去向不清楚。这其中是否有什么猫腻?民警一边向李某的妻子讲清事情的利害关系,一边向她宣传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希望她积极配合警方,动员李某尽快到警方投案自首。随后,办案民警多次与李某联系,但其手机始终关机。
司机慑于法律,主动自首
李某,男,1962年生,家住安徽省颖上县,与妻子在上海青浦区开了一个杂货小店。2009年,李某购买了一辆车号牌为苏KR6289银灰色面包车,在新区从事黑车营运。事发当天,他驾驶面包车沿105县道由北向南行驶至新区姚桥镇中兴路附近,这时外出晨练的姚某刚好骑着自行车横穿马路,李某措施不及,将老人撞倒。老人倒地后头部鲜血直流,李某想到自己家境困难,无钱对老人进行赔偿,于是,他不顾老人的死活匆匆驾车逃逸。其间,为转移警方的视线,他驾车逃到石桥后又沿小路绕到新区大港五峰山路,将面包车藏匿在一偏僻的工地上,并将车号牌下掉。
事故发生后,李某不敢面对妻子一直躲藏在浙沪一带,当他得知案发后的第三天,警方就在到处找他时,李某更是惶恐不可终日,经过一番激励的思想斗争后,慑于法律的威严,李某决定投案自首,他用颤抖的手拨通了镇江新区公安交巡警大队的电话,结束了自己数日来的逃亡生活……
7月15日,李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到镇江新区公安交巡警大队投案自首,并对自己交通肇事逃逸一事供认不讳。至此,“7·8”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成功告破。 (赵竹生 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