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优势解决群众争议 调解优先“让位”超前防范
以情感人:下蜀调解员共同的座右铭
近日,国家司法部评选“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句容市下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榜上有名。3年来,该委员会9名调解员走村串户,直接调处各类纠纷170多件,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在他们的努力下,下蜀已连续三年未发生一起因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自杀、凶杀、群体性械斗和集体上访事件,许多矛盾纠纷被化解在田间地头,“和气下蜀”渐成当地新民风。
“我们的做法,总结起来就两条:一是用群体优势解决群众争议,二是将先前的‘调解优先’原则让位于超前防范,通过平时细致扎实的基层工作,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调解员们介绍,目前,他们已建立了覆盖全镇的调解工作网络,各地建有18个基层调解委员会和208个调解小组,配备调解信息员1020名,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处网络。每年对全镇调解员进行岗位培训,学习《民法通则》、《物权法》等实用法律法规,对调解员还进行调解技能的专业培训,不断提高调解人员的素质。
2007年12月14日下午,山河村唐家社群众为祖坟山补偿款发生纠纷。调解小组长得知后,迅速向村调解主任汇报。主任见事态紧急,恐难以制止,遂立即向镇调委会求援。镇调委会主任接到电话后,立即带领调解员以最快速度赶到事发现场,只见100多名村民正手持铁锹、扁担欲大打出手。镇调委会成员迅速分头做群众工作,两方村民情绪逐渐平静下来。随后,调委会要求各方选出3名代表到村里进行调解。经过近五个小时的调处,双方终于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后又经过多次调解,唐氏两派族人终于和好如初。
超前防范是目前下蜀调委会的工作重点。除了接受调解任务,调解员们现在每天将大部分时间花在走访上。通过对各类矛盾纠纷的定期排查与敏感时期集中排查、分析,调解员能及时发现各类纠纷隐患并制订对策,将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2009年4月,下蜀玻璃制品厂因企业改制,先后有2名职工以政策咨询的名义来到镇政府,并透露企业如不把工人安排好,他们将发动职工越级上访并“可能有意想不到的事发生”。镇调委会在纠纷排查中获悉这一情况,认为此事如处理不好,可能引发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调解员们主动与企业负责人就停产事宜、职工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沟通,很快拿出了稳妥、可行的改制工作方案。镇调委会还与全体职工一对一开展谈心工作,有时甚至工作到深夜。在一周时间内,圆满地解决了企业改制工作。
“以情动人、以情感人”是下蜀调解员共同的座右铭。不久前,某铸锻公司职工王某上班受伤。王的家人不同意公司的赔偿方案和标准,导致赔偿不能到位,王的治疗也受到影响。几位调解员先后获悉此事,商议一番后,决定分头做当事人和单位的工作。王家地处偏僻,车辆难以进入,工作人员每次上门做工作,都需要步行半个多小时。时值盛夏,调解人员汗流浃背的身影被王的妻子看在眼里、记在心头。经过近一周的交流沟通,王家人终于同意与公司方面坐下来协商赔偿事宜。根据王家的实际情况,镇调委会提出:公司可以将孩子的学费、抚养费算在补偿金中并适当提高补偿标准,这一建议出乎王家人意料,却又合情合理。最终,该公司接受了镇调委会的建议,一次性支付王某赔偿款36万余元。王的妻子在赔偿协议书上签完字,动情地说:“几位政府的‘和事老’帮了大忙,在关键时候让我们全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陈昌琪 钱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