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标惠及全市老人
市委市府下发加快老龄事业发展意见
镇江新闻网讯 近日,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我市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市民政局一位负责人说,《意见》带给老年人的最大实惠就是社会福利和优待工作。
《意见》提出了推进全市老龄事业加快发展的3项目标任务:
从2010年重阳节起,尊老金发放范围扩大到80岁以上老年人,其中80-89岁老人每人每年200元;9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50元,到2012年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百岁老人长寿补贴每人每月300元。
到2012年,镇江市将要建成1所床位数在300张以上、由政府主办的示范性养老机构,而各辖市区也要建成1所床位数在150张以上的示范性养老机构。目前镇江新区的示范性养老机构已经建成,京口、丹徒等辖市区的正在建设中。
到2012年,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0%以上,对城乡低保对象中的70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增发保障标准额的20%保障金。全面实施无固定收入的城乡老年人发放生活补助金制度。将所有老年人纳入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分别达80%和60%,农村参保老人住院费用补偿率达50%、门诊补偿率达30%。(黄自 周本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