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老陈最近有些郁闷,他中风偏瘫后因为缺少亲友关爱,连带着救治他的医院也犯了愁。虽然早已经满足出院调养条件,可住院超3个月的他还是不得不继续“赖”在病床上。因为家人几乎都与他断绝关系,没人能够承担起对他的监护责任;虽然他还有正规单位,每月能拿到1300元左右的工资,可工资卡却下落不明;老陈的记忆也时好时坏,语言功能严重退化……那么究竟谁来替他拿个主意呢?谁来帮助医院腾出有限的病床资源呢?据法律界人士介绍,明确其监护人最重要,虽然复杂但并不太困难。
中风前,他拨电话自救
今年5月20日下午,市第四人民医院收治了一名中风男子。据120急救人员介绍,患者意识到情况不妙后,立即自行拨打了120呼救。他们很快在丁卯一小区的车库内接到了患者。患者当时手里拿着一本医保病历,病历卡夹在其中。根据病例显示,患者姓陈,今年48岁。入院时,老陈已经昏迷,情况非常危险。经初步检查,医生发现老陈还患有严重的糖尿病,当时血糖高出正常值近三倍,不宜立即手术,便对其进行保守治疗。
经过近一周的治疗,老陈病情渐渐稳定,但左侧肢体出现偏瘫症状,且语言功能丧失。考虑到急症床位极为紧张,院方便将他转入泌尿科病房继续治疗观察。老陈病历卡上200多元余额早已用尽。截至目前,三个多月来,老陈已产生医疗费用近3万元。
治疗中,医院帮他求援
收治老陈后,虽然发现他医保卡上余额不足,但院方依然全力救治。见他入院后,一直没有亲友前来探望,缺少陪护。泌尿科病房还专门雇佣护工照料,并向他免费提供伙食。同时院方积极帮助他寻找亲友。好在根据老陈的医保卡信息,院方陆续联系上老陈的前妻、女儿和哥哥。可老陈的前妻称,两人已离婚多年,没有义务过问此事,而且母女俩目前生活也并不宽裕,女儿还在上中学,尚未成年,无法履行对父亲的监护责任。老陈的哥哥则表示,兄弟俩已断绝关系十多年,不想再过问弟弟的事。
7月初,见老陈病情已恢复到医生预计的最好水平:在他人搀扶下,能够下床步行;能够说“是”与“不”等单词……已满足出院调养的条件,但记忆力时好时坏。被问及工资卡等问题,老陈时而摇头时而点头。近日,记者专门到四院核实相关情况,病床上的老陈看上去要比同龄人苍老许多。当医生问他是否愿意去福利院,老陈点点头。这也是院方目前想到的最合适的办法。据该院医务科负责人顾红政介绍,为尽快腾出有限的病床资源,此前他们已经和市福利院沟通,对方愿意接受,但涉及相关费用问题。因老陈并非无收入来源人群,不适用民政救助范围,慈善救助机构也是爱莫能助。
应出院,谁该替他做主
“不过,老陈的月收入是可以够得上福利院收费要求的。”于是医务科又多次找到老陈所在单位江苏省机械工业供销储运总公司,希望该公司能够配合,在老陈记不起工资卡在哪的特殊情况下,能够将老陈的月工资直接划拨给福利院,无奈该公司始终不同意。
记者随即与位于市区解放路的江苏省机械工业供销储运总公司取得联系。据该公司工会一位姓严的负责人介绍,老陈的情况比较特殊,类似于“病休”人员,已有多年不上班,但公司每月按规定发给工资,并办理医保等各项保险。接到医院通知后,他们第一时间派员前往探望,并送上慰问金。至于医院提出的配合请求,严先生认为,这事关系重大,而且单位也没有权力替员工决定这样的问题。但公司承诺,老陈的工资等收入将继续发放,目前老陈能拿到手的工资在1300元左右,到达退休年龄后还会提高不少。
那么,究竟谁能替困境中的老陈拿个主意呢?江苏甘露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秋言认为,老陈的案例非常特殊,关系也较为复杂,但并不是无法明确其监护人。按照相关法律,当自然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若家人亲友不具备担负监护责任的条件,基层组织单位和民政部门应该承担起相应责任。基层组织单位包括当事人所在街道和工作单位,两者皆可。她建议,医院将老陈及其所有关系人和单位全部列为被告,交由法院依据各方实际情况,替老陈制定监护人,其他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不过,陈秋言希望,医院方面最好能继续努力与老陈所在街道和工作单位协商,请民政等部门见证公证,共同满足老陈希望搬进福利院的心愿。同时也尽快消除老陈因工资卡遗失可能遭遇不法侵害的安全隐患。
(许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