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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检察院从快批捕大路“8·13”杀人案嫌犯

发布时间:2010-09-02 08:00  来源: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镇江新闻网讯 近日,镇江新区“8·13”大路恶性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吴训杰被镇江经济开发区检察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从快批准逮捕。

8月13日,犯罪嫌疑人吴训杰在新区大路镇小港村李某租住的民房内,因感情纠纷与被害人李某发生争吵殴打,后残忍地用钢管将被害人李某和年仅7岁的儿子王某杀害。四天后,他在逃往青岛的K206次列车上被抓获。

案发后,开发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派出检察官赶赴现场,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案件。案件提请审查逮捕后,承办检察官迅速提审了犯罪嫌疑人,认真梳理证据材料,查清了案件事实,在24小时内从快对犯罪嫌疑人吴训杰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张婷 游若望 余宽平)

(作者:  责任编辑: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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